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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刘云海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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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法律服务

儿子不赡养父母还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

我们都知道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的法定义务,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,可以生活中不是有不少的子女想要逃避赡养父母的义务,那么儿子不赡养父母还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?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,为大家一一介绍。

  一、继承的情况有哪些?

  当事人有遗嘱的,以遗嘱为准,没有遗嘱的。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,再婚后的子女,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,那么也有对方当事人的继承权(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,有抚养关系的,为遗产第一序位继承人,继承开始后,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。

  1、亲生子女。父母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。

  2、继子女。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。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,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,或者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婚,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再婚配偶共同生活而形成的。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,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同。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作为其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。

  二、儿子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?

  儿子不赡养父母原则上继承权仍然存在,但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202111日生效)

 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

  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;

  (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;

  ()遗弃被继承人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;

  ()伪造、篡改、隐匿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;

  ()以欺诈、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严重。

 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,确有悔改表现,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,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。

 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,丧失受遗赠权。

 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
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
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
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
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
 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,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。

 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、和睦团结的精神,协商处理继承问题。遗产分割的时间、办法和份额,由继承人协商确定;协商不成的,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三、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?

  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11条规定,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,精神慰藉,生活照料3个方面:

  1、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、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,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。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,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、食、住、行方面的必要条件;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,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。

  2、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

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”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,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,一个是年老体弱、无劳动能力,另一个是生活困难。

以上就是儿子不赡养父母还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的相关知识,由此可见,不赡养父母并不是失去继承权的法定理由,不能以儿子没有赡养父母为由直接去剥夺对方的继承权,但分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。老人认为儿子没有尽赡养义务,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的。如果还有更多的这方面的知识需要了解,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,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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